DR Laser(30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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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尔激光(3007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完善公司治理 体系,提高公司管理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以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为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 ...
帝尔激光(3007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9 11: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 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执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 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选聘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 ...
帝尔激光(30077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 职能,进一步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 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帝 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武汉帝尔激光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 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应当从合法合规性、 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讨论 意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
帝尔激光(3007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在处理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回避表决原则:公司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应当回避表决; (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关联交易应当具有商业实质,价格应当公允,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等交易条件,对于难以比较市 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
帝尔激光(30077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公司及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应及时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公司董事会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的制作工作,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 ...
帝尔激光(30077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具有本制度 ...
帝尔激光(300776)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 | --- |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9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3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40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44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4 | | | 第一节 | 通知 | 45 | | 第二节 | 公告 | 46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由武汉帝尔激光科技 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 ...
帝尔激光(30077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用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担保的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银行贷款、开立 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 第五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平等、自愿、公 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行 ...
帝尔激光(30077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 障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 ...
帝尔激光(3007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9 11:34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1、证券投资,是指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2、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 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期货和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