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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 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 ...
艾可蓝: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09:45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451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3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4-6 | 容诚专字[2024]230Z1451 号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可蓝)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艾可蓝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艾可蓝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 ...
艾可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 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 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 ...
艾可蓝: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4-04-23 09:45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2021 年度、2022 年第一季度、 2022 年半年度、2022 年第三季度、2022 年度、2023 年第一季度、2023 年半年 度、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商誉、其他应付款、总资产、总负债项目,不会对 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 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影响的财务 报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2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 ...
艾可蓝: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要 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得知的重大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通过规 定的 ...
艾可蓝: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董事: 2023 年度,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职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公司董事会现将 2023 年度主要工作及 2024 年的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经营情况 近年来,我国商用车市场销量跌荡起伏。2020 年,受国三产品淘汰、治超 趋严以及基建投资等因素拉动,商用车市场大幅增长,产销达到峰值;随后 2021 年市场需求出现下降;2022 年跌落谷底,为 2009 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2023 年,受宏观经济稳中向好、消费市场需求回暖因素影响,加之各项利好政 策的拉动,商用车市场谷底回弹,实现恢复性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及 WIND 数据,2023 年,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 403.7 万辆和 403.1 万辆,同比分 别 ...
艾可蓝: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背景、目的 二、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在该额度内可 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并由公司管理层在上 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 2、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远期外汇买卖、掉期(包括货币 掉期和利率掉期)、货币互换业务及上述产品的组合等。 3、交易对手方 随着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的拓展, 公司及子公司持续持有数额较大的外币资产,为有效规避公司开展海外业务和外 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 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拟继续开展金融衍生品交 ...
艾可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 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二 ...
艾可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3 09:45
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4-02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授权董事长刘屹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 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 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资金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 过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 度),以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期限为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 ...
艾可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09:4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可 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和建议。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