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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 部门合署办公。 第三条 内审人员应具有开展审计工作所必要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第四条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 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 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 不得公开。 第六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 打击报复。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的治理、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 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
博汇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有效控制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担保业务的下列风险: (一)担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担保业务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 诈而导致损失。 (三)担保评估不适当,可能因诉讼、代偿等遭受损失。 (四)担保执行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或资产遭受损失。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对违规 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三条 公司应当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和本企业的担保政策,防范担保业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评估,至少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 需要。 (二)评估申请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 ...
博汇股份: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防范金融衍生品交 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业务规则及《宁波博汇 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 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 率、汇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当参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 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操作该 业务。 第四条 公司及各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 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 ...
博汇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本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证券监管部门对本委 ...
博汇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不适用本制度之规定: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 制度执行。 公司出现因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导致其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等情况的,若交 易完成后原有事项构成本制度规定的财务资助情形,应当及时披露财务资助事项 及后续安排。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 ...
博汇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 ...
博汇股份:公司章程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 6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26 | | 第三节 | 董事会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秘书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7 | | 第一节 | 监事 37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 | 第一节 | 财务 ...
博汇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事务所"),需 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 ...
博汇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0:56
经监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证券代码:300839 |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 公告编号:2023-09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56 |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 |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因拟审议事项紧急,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一位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尤丹红 女士、证券事务代表唐敏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唐一位先生就紧急通知的原因在 本次会议上作出了说明。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 ...
博汇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023-12-22 10:56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 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 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