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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tong JiangTian Chemical (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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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30092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国资监管要 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及程序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1 (一)新设立企业的股权投资; (二)新增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三)现有投资企业的增资扩股、股权收购投资; (四)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 (五)股票、基金投资; (六)债券、委托贷款及其他债权投资; (七)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 ...
江天化学(30092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董 事的选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南 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股 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 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 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 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的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 ...
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与环境、社会的协 调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可行性研究并 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独 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五)对《公司章程》规定 ...
江天化学(30092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依 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以下 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
江天化学(30092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南通江天化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 资金管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 ...
江天化学(30092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 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 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监督、评价和建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 ...
江天化学(30092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及社会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 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或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以下事项: 1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 ...
江天化学(30092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同时确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全 面、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信息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或不良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 ...
江天化学(3009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8月制定)
2025-08-25 13:21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 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通江天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工作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 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 ...
江天化学(30092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5 13: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的应披露信息,并接受深交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 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