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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Deerma Technology (30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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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玛:10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27 09:50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Derma (SZ 301332) held its 14th meeting of the second board session on October 24, 2025, where it reviewed the proposal for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1] - Derma's revenue composition for the year 2024 is entirely from the small home appliance industry, accounting for 100.0% [2] - As of the report, Derma's market capitalization stands at 4.6 billion yuan [3]
德尔玛(301332)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为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 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及《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经营或业务需要,根据 公司及子公司国际业务的外币收付情况,与境内外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银行等金融 机构开展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 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衍生产 品业务及以上业务的组合。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进 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子 ...
德尔玛(30133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 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 ...
德尔玛(3013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 ...
德尔玛(30133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广东德 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非关 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 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或者 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 ...
德尔玛(30133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善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 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 ...
德尔玛(301332)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为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的套 期保值业务。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 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以保证原材料供应、公司正常生产为前提,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 品价格风险为目的,公司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 易; 2、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及期货持仓时间原 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及时间段相匹配,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相应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 ...
德尔玛(3013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7 08: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执业质量记录、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 (三)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会 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德尔玛(301332)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10-27 08: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 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德尔玛(30133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08:31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 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以下基本目标的一系列控制活动: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五条 审计部门具有独立性,在工作中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受其他 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公司及各内部机构应当配合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1 (二)遵循企业的发展战略; (三)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 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