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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新规详解与应对举措
Sou Hu Cai Jing· 2025-07-10 03:12
2025年6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 称"报送规定")的正式版本,即日开始实施。 2025年6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5号,下称"15号文"),进一步细化明确操作要求,规定了报送的身 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涉税信息报送的数据口径和标准,以及境外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 等事宜,即日实施。 同日,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 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6号),规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 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的相关事项,并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1.目的: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这一过程中也伴随着一系列税收管理和合规挑战。为了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提 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国家税务总局与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 定》及其配套文件。这些规 ...
京东的野心,在哈萨克有个模板
3 6 Ke· 2025-07-07 04:50
真正能够决定边界的,只有战争。平台不同业务之间的相关度无法量化,跨界最终的结果,全靠"不服走两步"的实践。 京东几乎是眼下步子迈得最大的消费平台。在今年618结束的前一天,刘强东描绘出了自己的蓝图:横跨酒店、外卖、餐饮到店的创新尝试。此外,京东 原本就有电商和京东金融,今年2月还短暂试水过打车业务。 这种过宽的跨界被很多人质疑。毕竟中美两个最大的互联网市场里,都从来没有一家电商平台能在如此多的领域获得头部的竞争地位。 但不代表其他国家没有。 ——哈萨克的Kaspi.kz(中文音译卡斯皮)同时涉足了这些领域,且市场份额均为第一。按照中国互联网产品来比喻,它同时相当于哈萨克的淘宝+携程 +支付宝。 虽然没有涉足京东在做的外卖,但其涉足的广度、和在细分领域的成绩,不比京东的野望更小。电商+金融+旅行的设想,更是和京东正在做的动作十分 相似。 图注:Kaspi.kz官网的"携程部分" 如果把目光放向全球,类似的互联网消费平台并不罕见,比如在非洲的电商平台Jumia,也曾经大举布局外卖。日本的Rakuten(乐天)同时是当地头部的 B2C电商和最大的OTA平台。 这些平台所在的市场情况和国内完全不同,不能简单套用其成功 ...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推荐算法管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news flash· 2025-07-02 10:12
中国互联网协会消息,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相关规定,经立项评审,《互联网平台企业推 荐算法管理规范》《医疗心电云服务平台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立项并发布公告。 其中《互联网平台企业推荐算法管理规范》规定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推荐算法管理要求,包括:1)算 法管理组织架构规范、2)算法设计原则、3)算法研发与运行管理、4)算法测试与评估、5)安全保障与应 急处置、6)企业员工合规意识培养的要求。(人民财讯) ...
《互联网平台企业推荐算法管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
news flash· 2025-07-02 09:42
《互联网平台企业推荐算法管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 智通财经7月2日电,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公告,《互联网平台企业推荐算法管理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 立项。《互联网平台企业推荐算法管理规范》规定了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推荐算法管理要求,包括:1) 算法管理组织架构规范、2)算法设计原则、3)算法研发与运行管理、4)算法测试与评估、5)安全保障与 应急处置、6)企业员工合规意识培养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互联网平台企业规范其推荐算法的设计、研 发、测试评估、安全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配套公告
Zhong Guo Xin Wen Wang· 2025-06-27 21:27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赵建华刘育英)中国近日公布、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下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7日发布两份公告,就《规定》具体操作事项进行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一般包括: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直 播、教育、医疗、配送、家政、家教、旅行、咨询、培训、经纪、设计、演出、广告、翻译、代理、推 广、技术服务等营利性服务取得的所得。未取得市场主体登记证照的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通过互 联网平台销售货物、提供运输服务取得的所得,属于经营所得。 国家税务总局还表示,境外从业人员自境内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的,境内互联网平台企业作为 服务购买方,应当按规定为从业人员代扣代缴增值税。(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介绍,《规定》施行对平台企业以及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 的税负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互联网平台企业只需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的程序性义务,自身税负不会变 化;平台内绝大多数合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不会变化;平台内众多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从业人员 因可享受税收优惠,税负不会变化。但此前存在隐匿收入等情况的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配套公告
news flash· 2025-06-27 09:16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 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就规定具体操作事项进行了明确。 ...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影响
Sou Hu Cai Jing· 2025-06-24 13:09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影响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施行,将对电商、直播行业从业人员和企业产生多方面的经济 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平台内经营者(商户/主播)的影响 (一)中小微企业及低收入人群:税负无实质变化 1、中小商户:超90%月销售额≤10万元,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税负维持极低或零水平。 例如:年收入150万元的个体户,增值税减按1%征收(年缴1.5万元),个税因减半政策仅需缴纳不足 万元。 2、从业人员:年收入≤12万元者(如多数主播、电商运营),扣除基本费用及专项附加后基本无需缴 个税或税额极低。 例如:年收入16万元的主播,扣除各项后年缴个税约千元。 (二)高收入违规经营者:税负回归正常水平 此前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的高收入商户(如头部主播、大商家),需按实际收入纳税,税负 将提升至法定水平。 新规精准打击刷单、虚假交易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二、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影响 (一)合规成本与负担 明确平台对涉税信息真实性的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商户身份核验和交易记录流程,降低 税务违规风险。 3、不影响经营模式 平台企业仅需按季度(季度终了次月内)向税务机 ...
明确范围减负担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报送新规落地
news flash· 2025-06-24 00:15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经国务院批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 行。根据《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向其 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同时,《规定》还明确了 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 息,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报送。(央视 新闻) ...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证券时报· 2025-06-23 10:20
新华社北京6月23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 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规定》共14 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二是免予报送的情形。规定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 纳税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以及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 业不需要报送。 三是减轻报送负担的措施。明确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时已经填报的涉税信息以及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能 够获取的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重复报送,并对税务机关应当提供安全可靠的涉税信息报送渠 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和政策解读咨询等作出规定。 四是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 ...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10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6-23 09:5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810号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已经2025年6月13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强 2025年6月20日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提升税收服务与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 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 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平台企业,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及其他为网络交易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 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营利性服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所称从业人员 ,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个人名义提供营利性服务的自然人。 第三条 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域名、业务类 型、相关运营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