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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002142) - 2025年7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01
2025-07-09 08:44
编号:2025-22 | 投资者关系活动 | 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 | --- | --- | | 类别 |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 | |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 | | □现场参观 □其他: | | 活动参与人员 | 公司高管; 泰康资产 陈功、李鑫,富国基金 徐健荣,九方云智能 尤众元,天弘基金 蒋 | | | 江松媛,国华人寿 傅慧芳,竹润投资 倪华,毅木资产 陈锡伟,厚山投资 | | | 魏原,Millennium Capital Sharon Li | | 时间 | 年 月 日上午 2025 7 9 | | 地点 | 公司总部大厦 | | 形式 | 现场会议 | | | 1、请问公司对未来资产质量的展望? 答:面对经济周期起伏和国内外局势变化,银行资产质量管控面临新形势、 | | | 新挑战。公司将积极应对经营环境变化,聚焦重点领域,坚守风险底线。一 方面,依托行内特色的"四化五帮"服务体系,精准助力经济重点领域,努力做 好"五篇大文章"工作,同时紧跟内外部经济形势及政策要求,严格授信准入, | | | 实施审慎稳健、务实高效的授信政策。另一方面,持续完善全流程信用风险 ...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01元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6月16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 ...
中微半导: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16: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中微半 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微半导"或"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公司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回购股 份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调整。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
京源环保: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差异化权益分派的法律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8 16:19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的法律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B 座 11 层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 的法律意见 德恒 06G20240304-00009 号 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京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5 年 3 月修 订)》(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 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电话:0755-88286488 传真:0755-8 ...
沪指“四连涨”逼近3500点 光伏设备板块周二走强
Zhong Guo Xin Wen Wang· 2025-07-08 09:44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A股8日(周二)放量上涨,主要股指悉数飘红收官。其中,上证 指数实现"四连涨",再创年内新高,逼近3500点整数关口。 消息面上,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近日主持召开第十五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聚焦加快推动光 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听取光伏行业企业及行业协会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李乐成强调,要聚焦重点难 点,依法依规、综合治理光伏行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实 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太平洋证券分析师崔文娟表示,近期,中国官方释出推动光伏行业"反内卷"的积极信号,有望加快行业 供给侧产能出清,同时也会倒逼新技术加速突破,光伏行业有望从"价格战"转向"技术差异化",将优化 产能结构、加速技术进步,进而推动设备需求,利好相关板块。(完) 板块方面,当天A股大多数板块走强。根据金融数据服务商东方财富的统计,当天光伏设备板块上涨 5.55%,领涨A股所有行业板块。个股方面,首航新能、亿晶光电、拓日新能、弘元绿能、通威股份等 多股股价当天收获涨停板;其中,首航新能录得约20%的涨幅。 截至当天收盘,上证指数报3497点,涨幅为0.7%;深证成指报10 ...
【头条评论】 县域游爆火的三重驱动力与启示
Zheng Quan Shi Bao· 2025-07-07 18:00
周春媚 进入7月,暑期游的大幕徐徐拉开,旅游市场再度迎来了一年一度的热潮。 相比于大城市的热门打卡点,近年来小县城的冷门旅游地获得了越来越多游客的青睐,人气持续攀升。 近期发布的《全国县域旅游研究报告2025》显示,中国县域旅游呈现爆发式增长,旅游数据亮眼,2024 年我国县域旅游平均接待游客总量为580.79万人次,同比增长14.26%,旅游总收入增长9.96%。 没有摩天大楼、鲜见知名地标、不见高端酒店,但如今许多曾经寂寂无名的小县城却凭借着一碗百草 汤、一曲侗族大歌或一片野生菌子山,成为文旅市场不容小觑的重要增长极。小县城"逆袭"所折射的是 人们旅游消费理念的转变以及中国旅游市场的深刻变革,背后有着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 首先,消费主体的代际变迁是首要原因。目前,县域旅游的核心客群以18—34岁的年轻人为主。许多在 大都市工作的Z世代年轻人,旅行更追求"松弛感"和"小众体验",喜欢去宁静的小城小镇中体验乡野生 活,到"有风的地方""散散班味",享受独特的、不被打扰的悠闲时光。县域游完美地契合了年轻人的旅 游消费需求,并呈现出越来越火爆的趋势。 其次,在县域旅游的传播中,社交媒体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年轻人往往 ...
铂力特: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14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5-032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112元 ?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71,768,19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0,181,344.14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的计算依据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6 月 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 ...
铂力特: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以下简称"第一次回购")。第一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65.3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2024年11月27日,公司已提前完成第一次回购,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360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专用回购证券账 户B886786352。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 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第二次回购")。第二次回购股份 全部 ...
联翔股份: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13
Core Viewpoint - The legal opinion letter issued by Fangda Partners regarding Zhejiang Lianxiang Intelligent Home Co., Ltd. focuses on the differentiated profit distribution plan for the year 2024, specifically addressing the special ex-rights and ex-dividend treatment related to this distribution [1][2][10] Group 1: Legal Framework and Verification - The legal opinion is based on the Securitie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trading rules, a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2] - The law firm conducted necessary verification of documents provided by the company and confirmed the authenticity and legality of the materials [2][3] - The opinion does not cover accounting, auditing, asset evaluation, or investment decisions, as the law firm does not possess the qualifications to comment on these matters [3][4] Group 2: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Plan -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plan is a result of the company's share repurchase program, which aims to use repurchased shares for 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 and/or equity incentives [5] - The total amount for the share repurchase is set between RMB 25 million and RMB 50 million, with a maximum repurchase price of RMB 23.82 per share [5] - As of November 2024, the company had repurchased a total of 3,332,153 shares, which are held in a dedicated repurchase account [5][6] Group 3: Dividend Distribution Details - The company plans to distribute a cash dividend of RMB 1.00 per 10 shares (including tax) to all shareholders, excluding shares held in the repurchase account [7] - The total number of shares issued by the company is 103,627,000, with 4,484,912 shares held in the repurchase account, affecting the dividend distribution [7][8] - The ex-rights and ex-dividend reference price is calculated to be RMB 16.18 per share, with minimal impact on the stock price [8][9] Group 4: Conclusion - The law firm concludes that the differentiated dividend distribution does not violat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does not harm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or its shareholders [9][10]
歌力思: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力思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07 16:06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涉及 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下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本所在进行法 律审查时公司向本所作出的如下保证:公司已经向本所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有副本与正 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 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做出判 则》 《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