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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08:45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的议案》。 - 1 -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 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8-27 08:4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 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 号)要求,积极响 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中 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旨在以提升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基础,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是国内直升机制造业中的主力军,2023 年度营业收入超 223 亿元,现有 核心产品既涉及民用直升机整机,又涵盖直升机零部件制造业务、航空转包生产 及客户化服务、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新能源飞行器研制。2023 年,公司 4 吨级 AC332 面向高原应急救援市场和搜索救援型等多项主要产品实现首飞;双发涡桨 通用飞机运 12F 型机获得欧盟航空安全局(EASA)颁发的型号合格证,实现了国 产飞机取得欧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8-27 08:45
关于召开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9月3日(星期二)至9月10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 箱 avicopter@avic.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半年 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上午 10:00-11:00 举行 2024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 ...
中直股份(600038)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08:45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1 / 144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闫灵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章苑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涉及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期半年度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 ...
中直股份: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二)
2024-07-26 12:04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四年七月 1 前 言 致: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指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 据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直股份") 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聘用协议》,本所在中直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中担任公司的专项法律 顾问。 就本次交易事项,本所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法律意见书》《北 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
中直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26 12:04
北京市. 关于中航直 - = 2024 年 第 会的 务所 JIA YUAN LAW OFFICES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 · 北京 望师事务所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JING ·上海 SHANGHAI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58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7-26 12:04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直股份")于2024年7月26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最高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号)核准,公司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88,287,227股,发行价格为33.98元/股,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73.4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31,734,231.3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 ...
中直股份: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07-26 12:04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七月 | | | | 目 | 录 | 2 | | --- | --- | --- | | 释 | 义 | 3 | | 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 5 | | 第一节 | | 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6 | | | |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6 | | | | 二、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6 | | | |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7 | | | | 四、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10 | | 第二节 | |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3 | | | |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3 | | | | 二、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3 | | | | 三、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17 | | | |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17 | | | | 五、重组实施过程中,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 | | | 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8 | | | |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18 | | | | 七、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 18 ...
中直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7-26 12:0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亿元) | 募集资金投资额 (亿元) | 实施主体 | | --- | --- | --- | --- | --- | | | 1.新型直升机与无人机研发能力建设项目 | | | | | 1.1 | 新型直升机研制保障能力建设项目 | 2.31 | 2.31 | 哈飞集团 | | 1.2 | 无人机研发及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 2.38 | 2.28 |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
中直股份: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07-26 12:0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南路26号院27号楼2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1: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2: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3:天津滨江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3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4: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25号17幢306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直股份 股票代码:60003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