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GREATTOWN(600094)
icon
Search documents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8-22 13: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 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和《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负责制定和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局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与对象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 加强 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 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 照账面价值作为计算依据)捐赠。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成员企业。公司下属各成员企业是指公司控股 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对外捐赠,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创造便利条 件,不得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 第五条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 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 第六条 除公司已发生亏损、或者预计未完成本年度经营计划、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 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外,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秘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局秘书工作的职责与权限,促进公司董事局秘书依 法、充分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局设董事局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局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等事宜。 第三条 董事局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设立由董事局 秘书负责管理的董事局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相关事务。 第二章 董事局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局秘书除应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条件以外,还 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局秘书: (一)《上市规则》第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促进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 免事项,严格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 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局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董事局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局下设的专门机构,对公 司董事局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由董事局聘免的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经公司董事局选举产生。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公司董事局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 不正当利益。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 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影响、 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六条 公司董事局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 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 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监督和内部控 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公司各成员企业应接受内部审计监督。公司下属各成员企业指公司控股 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分子公司。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负责核准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计划,协调、指导、监督 审计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 公司设审计部,对董事局负责。审计部作为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对董事局负责,在公司董事局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具 体审计业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 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审计委员会参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形式 (一)总经理办公例会。即公司总经理定期组织召开的会议。 (二) 总经理临时办公会议。即公司因其他临时事项而召开的不定期的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例会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总经理会议成员必须参加会议,董事局秘书应当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必要时,可扩大到其 他有关人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 勉的义务。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一)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 定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总经理可邀请董事长参加。各部门经理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及 讨论情况,接通知后可列席会议。 (二)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的整理收集、 会议安排、会议记录、纪要整理和会议资料的保管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会议决 议的执行情况。 (三)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由总经理决定。总经理办公会议各成员可在工作分工范围内 提前向总经理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及方案 ,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及方案应 ...
大名城(600094) -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2 13:1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息 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信息披露及 相关工作适用本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证券法》规定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发行 的股票或者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 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 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