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su Expressway(60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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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沪高速(600377)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29 14:15
股票简称:宁沪高速 股票代码:600377 编号:临 2025-048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以现场会议及视频会议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向董事会全体成员发出。 (三)会议应到董事13人,会议出席董事13人。 (一)审议并批准《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本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批准以中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刊登,以中英文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ww.jsexpressway.com 刊登。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 ...
宁沪高速(6003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总则 1 1.1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为 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议事效率,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在辖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委 员会")。 1.2 委员会为董事会辖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 工作,及对公司的财务汇报及内部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独立检讨, 对董事会负责。 1.3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本细则")对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范围作出明 确说明,是委员会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引和依据。 1.4 委员会应以本细则为依据,行使董事会授予的权力,履行职责,向董事 会作出报告及提出建议,协助董事会完成相关工作,以提高董事会的工 作效率、报告水平、透明度及客观度。 2 成员 2.1 委员会由至少三名及最多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设委员会主席一人。委 员会主席及成员由董事会委任,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过半数,成员 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非执行 ...
宁沪高速(600377) - 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 2025 年 10 月 29 日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一步规范和加强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有效 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IRM)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 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 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 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诚实守信原 ...
宁沪高速(600377) - 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稿) - 2 - 公 司 章 程 修改及批准生效时间 二零二五年 月 八日经公司 2025 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修改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生效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八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修改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修改 二零零二年七月二日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三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修改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七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八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修改 二零零四年七月三十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八日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案审议通过修改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生效 二零零六年六月十日经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修改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三日 ...
宁沪高速(6003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9 13:48
第一章总则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29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具体管理并通过董事会秘书室实施 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室是公司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漏、报道、宣传有关涉及公 司内幕信息的内容。 1 第二章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 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 息。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股东大会议案、董事会议案; 2、公司定期财务会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 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以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信息 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
宁沪高速(6003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二零二五年 月 日 股东会审议通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 目录 第四章 股东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 控股股东对其他股东的义务 第三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一节 会议召开 第二节 会议召集与通知 第三节 股东委托代理人 第四节 会议主持人 第五节 会议提案 第六节 会议表决 第七节 会议决议 第八节 会后事项 第五章 独立董事、股东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六章 类别股东会 第七章 附则 第一节 普通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1.1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并且其姓名(名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 人士。 股东按其持有股份的类别和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 股东,享有同等权利及承担同种义务。 2.1.2 当两位或以上的人士登记为任何股份之联名股东,他们应被视为有关股 份的共同共有人,必须受以下条款限制: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1 为充分行使股东会权力,保障股东的利益,规范股东会的议事及决策的程 序和方式,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依 ...
宁沪高速(6003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 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认定、识别与管理。 本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须遵守上市地法律和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上市地之 间的法律、规定存在不一致时,按从严原则执行。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派代表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时识别其派驻企业发 生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并向公司报告,以履行适当的管理程序。 1.5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相 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2.1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本公司 ...
宁沪高速(600377) - 股东提名董事细则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提名董事细则 1 总则 2 提名程序 2.1 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有 权提名合适人士担任本公司董事。 1.2 本股东提名董事细则("本细则")对有关股东提名程序做出明确说明与 界定。 1.3 股东应参考本细则,行使其股东的权力,确保提供有关资料协助股东于 大会上作出明智决定。 2.1.1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以上(含 1%) 的股东,有权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提案。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 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当在有关选举董 事的股东会日前七天送达公司。 2.1.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2.1.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以上(含 10%)的股东可请求召集 临时股东会。 2.1.4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属 股东会职权。 2.2 股东就 2.1.1 外的其他新提案需于前述会议 ...
宁沪高速(60037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 总则 本制度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送达证 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1 1.1 为了规范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信息披露工 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 (以下统称"《上市规则》")等法规之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披露的信息,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交易所供社会公 众查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 应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 2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 ...
宁沪高速(600377)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稿)


2025-10-29 13:48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修订稿) (二零二五年 月 日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目录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 第三章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章 独立董事履职方式 第七章 独立董事的履职保障 第八章 附则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并参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细则(「本细则」)。 2 独立董事 2.1 公司依法设立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 5 名为独立董事,占全体 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中包括至少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