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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提高其使用 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 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 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融资管理制度 (二)公司及子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 项目; (三)公司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八)股票、基金投资;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和融资(以下简称"投融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投融资决策机制,有效防范投融 资风险,提高投融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 有资产法》")《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属国有企业 投资融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漳委办发[2022]12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融资行为,公司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 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分厂)和分支机构的信息收集和管理方面的责任,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参股子公司。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厂)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依法履行董事义务。独 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的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原则上最多在 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若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独立董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 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派出的董事、股东代表应依照本制度规定执 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和登记使用 情况,明确与担保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第一章 | 总则 | | 1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2 | | 第三章 | 股 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 8 | | 第二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4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19 | | 第七节 | 股东会授权 | | 23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4 | | 第一节 | 董事 | | 24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 28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 33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39 | | 第七章 | 公司党组织 | | 41 | | 第八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十八)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一条 本规则的制定目的在于完善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 份公司、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关联交易,以充分保障商务活动的公允、 合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二条 本规则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第三条 本规则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第 1页 ,共 10 页 (一) 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 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 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 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 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 债权、债务重组; (九)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 转让或者受让研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明确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权限,规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完成,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 和弘扬公司的企业文化。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决策能力和行政执行能力; 2.具有知能善任、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 ...
龙溪股份(600592)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4:01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0 月修订)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包括潜在投 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 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 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以已公开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