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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制定)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成员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 1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战略与 ESG 工作小组作为执行机 构,全面落实战略与 ESG 相关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 业战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公 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绩效,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 股份"或"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新 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奥股份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奥股份本部及自驱组织(含项目组) 。自驱组织指新奥股份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新奥股份内部审计机构 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监督、评价活动。内 部审计工作运用系统性、规范的方法,通过开展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计活动,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进行评价,旨 在提高新奥股份运作效率,帮助其实现战略及经营目标。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一)新奥股份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示险群对审计委员会 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示险群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1 接受其监督与业务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 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2025-05-16 10:0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以下简称《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其中"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工作。当董 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 ...
新奥股份(60080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天泽
2025-05-16 10:0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天泽为新奥天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1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
新奥股份(6008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张余
2025-05-16 10: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余,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 影响本人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关于聘请H股发行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5-16 10:01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2 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 源",股票代码:02688.HK),私有化交易的对价包含公司向新奥能源股东发 行的境外上市普通股(H 股),公司拟申请发行 H 股并以介绍方式将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发行")。 根据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卫会计师")为公司本次 H 股发行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 H 股发行相关 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卫会计师 ...
新奥股份(60080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王春梅
2025-05-16 10:01
(三)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1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提名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春梅为新奥天 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 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 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 ...
新奥股份(6008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王春梅
2025-05-16 10:01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王春梅,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 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其配偶、父母 ...
新奥股份(600803) - 新奥股份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2025-05-16 10:01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4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新奥股份")拟通过 全资子公司私有化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2688.HK,以下简称"标的公 司"),并以介绍上市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核查,现 就查询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停牌前 6 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 露之前一日止,即自 2024 年 9 月 19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