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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谐波(6880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08:51
第一章 总 则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 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 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 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 ...
绿的谐波(6880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使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 ...
绿的谐波(6880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 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应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 成的误导。 第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 ...
绿的谐波(688017) - 公司章程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6567813635P。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 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注册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104200 股,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 Lead ...
绿的谐波(68801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08: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 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特决定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指标的专门工作机构。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 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 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
绿的谐波(68801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完善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苏州绿的谐波传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法和程序, 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其中,独立董事 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单独或者合并持有 公司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七条 提名人应当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第八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 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是否存 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根 ...
绿的谐波(68801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 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 和相关资产及经营状况,监督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 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范企业风险, 确保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内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门的工作 ...
绿的谐波(688017)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合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下列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
绿的谐波(68801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30 08:51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规范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 明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管理职责与分工,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的合 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第一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 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并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 ...
绿的谐波(6880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2025-10-30 08:5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