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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6:5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股份还包括登记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的部门。公司负责证券事务的部 门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时申报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 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 2个交易日内;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
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股份回购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6:5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2025 年 3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安徽巨一科技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三)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相关 -1-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未经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审议,公司、大股东不得对 外发布回购股份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的资 ...
巨一科技: 巨一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6:52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 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确定,适用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善意行使权利,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各项承诺,谋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共同发展。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通过关联交易、利润分配、 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 会。 第二章 公司治理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采取切实措施保障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 ...
巨一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25 16:52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 (0551)62642792 传真: (0551)62620450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巨一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巨一科技实施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专 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
巨一科技:上半年净利润3979.22万元 同比增长69.48%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08-25 14:36
人民财讯8月25日电,巨一科技(688162)8月25日晚间发布半年报,2025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99 亿元,同比增长25.99%;归母净利润3979.22万元,同比增长69.48%;基本每股收益0.29元。 ...
巨一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25 14:0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8月25日晚间,巨一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 ...
巨一科技:9月12日将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08-25 12:49
证券日报网讯8月25日晚间,巨一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将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本次股东会将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
安徽巨一科技9.8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42.08万股作废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5 12:0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对部分限制性股票做出回购注销及作废处 理。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8,000股。 由于公司2021 - 2024年相关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回购价 格由19.16元/股调整为18.31元/股,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总额为1,794,380元。 作废情况 激励计划回顾 2022年4月22日,巨一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同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也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2022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 项。当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权益数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22年7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
巨一科技:8月22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5 12:04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Ju Yi Technology (SH 688162) announced the cancellation of its supervisory board during a board meeting held on August 22, 2025 [1] - For the fiscal year 2024, Ju Yi Technolog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heavily weighted towards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which accounts for 98.7% of total revenue, while other businesses contribute only 1.3%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Ju Yi Technology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4.4 billion yuan [1] Group 2 - The A-share market has seen trading volumes exceed 2 trillion yuan for eight consecutive days, indicating strong market activity [1] - Major brokerage firms are actively recruiting for fall positions, with 25 job openings available, reflecting a demand for talent in the industry [1]
安徽巨一科技完善股份回购制度 规范操作保障股东权益
Xin Lang Cai Jing· 2025-08-25 12:04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发布《股份回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享有提案权的提议人可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立即审议并公告。公司应制定回购 股份方案,按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回购方案需明确回购目的、方式、价格区间、数量、资 金总额、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等内容。回购期间,公司需按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若因重大变化 需变更或终止回购,应按决策程序提交审议。回购期限届满或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应停止回购并披露结 果。 已回购股份处理有序 公司已回购股份应按披露用途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需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提前披露出售计划,并遵守相关交易要求。出售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若已回购股份 未按披露用途转让,拟提前注销的,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 此次安徽巨一科技完善股份回购制度,从适用情形、实施条件到程序及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