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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688535)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5-06-19 08:3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海 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诚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了现场 检查。现将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至 9 月 26 日、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6 月 12 日 (参加人员:王如意、谈钟灵、陈苏)对华海诚科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华海诚科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 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检查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详见"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 项及意见"。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8 09:46
华海诚科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18 09:46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80,696,453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股份数为 420,558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51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5,985,219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15,985,21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6-09 12:1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 年 6 月 | | | | |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 |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 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 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5-06-03 08:01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 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 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20,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80,696,453 股的比例为 0.52%,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8.99 元/股,最低价为 62.1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29,538,758.8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Group 1 - The company has elected Ms. Yang Qianqian as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director for its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with her term starting from the date of approval by the employee representative assembly until the end of the board's term [1][2] - The election was held on May 26, 2025,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Shanghai Stock Exchange's listing rules for the Sci-Tech Innovation Board [1] - Ms. Yang Qianqian, born in March 1991, has been with the company since August 2014, serving in sales and customer service roles, and currently holds no shares in the company [2] Group 2 - Ms. Yang has no relationships with shareholders holding more than 5% voting rights, other directors, or senior management of the company [2] - She has not faced any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from the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or disciplinary actions from the stock exchange in the past 36 months [2] - Ms. Yang is not under investigation for any criminal activities or violations, and she is not listed as a discredited person under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2]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05-27 08:45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倩倩女士(简历见附件)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应包括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8 日 1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杨倩倩,女,1991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 学金融学本科专业,2014 年 8 月至今历任华海诚科销售、客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倩倩女士 ...
华海诚科(688535) -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025-05-27 08:30
证券代码:688535 证券简称:华海诚科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系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关 ...
华海诚科: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林)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6 09:21
附件 4 提名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杨 林为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 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1-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
华海诚科: 华海诚科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意见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6 09:21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对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 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杨林先生、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林先生、赵建坤先生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