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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米科技(6886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的报告
2025-04-21 11:37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监督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的报告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通过对信永中和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记录以及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 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良好。2024 年 10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 ...
极米科技(688696)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1 11:37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极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非独立 董事 1 名,分别为干胜道先生、芮斌先生、刘帅先生,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 背景的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担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 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 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薛晓良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刘帅先生 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干胜道(主任委员)、芮斌、刘 帅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 ...
极米科技(688696) - 极米科技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2025-04-21 11:37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1-2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 (010) 6554 2288 | | --- |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ShineWing | |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传真: +86 (010) 6554 7190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关于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XYZH/2025CDAA9B0053 为了更好地理解 ...
极米科技(688696)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4-21 11:37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3.业务规模: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
极米科技(688696) - 受让私募基金份额暨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2025-04-21 11:37
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3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私募基金份额暨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中金新兴私募股权 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新兴"或"合伙企业") 将重点投资于以科技创新驱动的新消费领域,包括文化传媒、消费升级和数字经 济等行业,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311.6712 万元购买霍尔果斯美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聪信息")作为有限合伙人(LP)所持合伙企业 19.34%的份额 (以下简称"标的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已实缴 出资 2,000 万元部分作价 2,311.6712 万元,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中金新兴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青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份 ...
极米科技(688696)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廖伟智)
2025-04-21 11:37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廖伟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 人担任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 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 ...
极米科技(688696)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楠)
2025-04-21 11:37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许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提名为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 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 担任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 如下: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
极米科技(688696) - 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1 11:37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芮斌先生、朱晓蕊女士对自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 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直接 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 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干胜道先生、芮斌先生、朱晓蕊女士的任职 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 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 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
极米科技(688696)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1 11:37
公司代码:688696 公司简称:极米科技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 ...
极米科技(688696) - 极米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1 11:37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鉴证报告 | | 1-2 | | --- | --- | --- | | 索引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页码 1-7 |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 (010) 6554 2288 | | | | --- | --- | --- | | telephone: +86 (010) 6554 2288 |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9 层 | | | ShineWing |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 | |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 | | | 传真: |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I | +86 (010) 6554 7190 |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P.R.China | | facsimile: +86 (010) 6554 7190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