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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第一章 总 则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 会、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的沟通,积极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员会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应积极介入年报的 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四条 在董事会审议年报的会议上,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独立董事尽量亲自参 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 事人签字。 第二章 年报编制工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公布年报。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做出年报编制工作安排。 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写财务报告(附带财务附注)、 年度报告中所有涉及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等财务指标的内容及其分析,并 对所提供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承担责任。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 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 公司投资发展部主 ...
深物业A: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权责清晰。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为权属清晰、有权处分的 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有处分权的财产或不合格 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公司及子公司领导人员或职工不得将公司及子 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四)量力而行。根据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和现金 流等情况,合理确定对外捐赠规模。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 或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对外捐赠规模应当相应压缩。经营期经营亏损、 资不抵债或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及非经营性机构,除 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对外捐赠。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 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指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的公司,以下简称"子 ...
深物业A: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 一 章 总 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构和人 员: (一)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市场行业分析研究人员;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机构; (五)其他个人和相关机构。 第 二 章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的 基 本 原 则 第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核心内容,为强化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和良性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的诚信自律 和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是指公司与股东、债权人或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关系,也包括在与投资者沟通过程中,公司与资 ...
深物业A: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听取汇报时,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1、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特别是经营状况或环境发生的变化; 2、公司财务状况; 3、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作 用,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市物业发 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具体要 求,结合本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应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并充分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有关做好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
深物业A: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0:44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集团")治理结构,准确、及时贯彻公司董事会、党委会 的有关经营决策,提高办公效率,加强执行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 决策和处理的工作方式,会议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民主集中的 原则,落实总经理负责制,以实现科学决策、业务高效运转的管理目 标。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事范围: (一)报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需党委会前置研究)。 (二)研究、落实董事会决议。 (三)根据集团《党委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党委会 参与前置研究且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事项。 (四)集团基本规章制度及有关合同、范本的编制与修订等。 (五)集团及下属公司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重大投 资项目立项、可研报告、投资计划实施方案及投资后评价报告等事项。 (六)集团及下属公司50万元(含)-10 ...
深物业A: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1:08
阜建律师事务所 Z H U O J I A N L A W F I R M 关于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下称"卓建"或"本所")接受深圳市物业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程晓慧律师、 许鹏聪律师(下称"卓建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 称"《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现行有效的《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 等事项的合法性发表 ...
深物业A: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8 11:0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3-40 号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3 年12月28 日(周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国贸大厦39层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声向 6.通知情况:本公司分别 ...
深物业A: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2-25 11:34
— 1 —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3-39 号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 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进展暨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 物业")第十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以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为有效利用资产资源、实现资产价值,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恒泰公司")100% 股权,挂牌价 83,500.00 万元。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华联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控股")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产权交易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交易合同")。2023 年 12 月 22 日,华联控股按交易合同约定一次性 ...
深物业A: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23-12-22 12:18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 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3-37 号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 物业")第十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以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为有效利用资产资源、实现资产价值, 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 交所")公开挂牌转让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景恒泰公司"或"标的公司")100% 股权,挂牌价 83,50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景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 号)、《关于公开挂 ...
深物业A: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2 12:18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 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 A 深物业 B 编号:2023-38 号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36)。现将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22 次 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8 日(周四)下午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