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DA(0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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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公司章程
2024-05-21 11:41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本章程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2024 年 5 月 | 第一章 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 份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6 | | 第一节 股东 | 6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0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5 | |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 | 第一节 董事 | 19 | | 第二节 董事会 | 21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 | 第七章 监事会 | 28 | | 第一节 监事 | 28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学大教育: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5-21 11:38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程序,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 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学大教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5-21 11:38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4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 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22,124,709股减少为122,016,709股(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 ...
学大教育: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4-05-21 11:38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 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本所认定的 ...
学大教育: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05-21 11:38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保 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主要包括保 证、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 ...
学大教育: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4-05-21 11:38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投资;(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四条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 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第五条 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使 用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证券投资及其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 ...
学大教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2024-05-21 11:38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9:15-15:00。 证券代码:000526 证券简称:学大教育 公告编号:2024-044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2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33,174,0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64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 ...
学大教育: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5-21 11:38
董事会议事规则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 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 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会议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 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 ...
学大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5-21 11:38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学 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 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设立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 1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
学大教育: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1 11:38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12-14 层 100004 12-14th Floor, China World Office 2, No. 1 Jianguomenwai Avenue, Beijing 100004, China 电话 Tel: +86 10 6563 7181 传真 Fax: +86 10 6569 3838 电邮 Email: beijing@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g.com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学大(厦门)教育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北 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接受学大(厦门)教育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