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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 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需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 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 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
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 1 份的委员不再具备独立性,该委员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工作,工作组设在投资发展部。 第一条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 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
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遴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 (二)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对董事候选人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
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市兴蓉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 专业 ...
兴蓉环境(00059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的经营管理层议事、 决策程序,规范经理层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公司高效、有序运作,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公司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 和本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推行总经理负责制下的总经理办公会 制度。 总经理履行职权时,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履行职责,并遵守本细则关于其权责的规定。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的限制性规定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
兴蓉环境(000598) -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定义及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 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 ...
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等由《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兴蓉环境(00059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6-01-04 07:4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经2025年12月3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持有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 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 融资融 ...
兴蓉环境(000598) -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6-01-04 07:45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7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 邑成环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邑成环水务)实施了三坝水 厂(一期)工程项目施工标段公开招标,经评审和公示,确定成都环 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为本项目中标人, 中标含税价为 33,694.40 万元(不含税额为 30,833.88 万元)。由于环 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 累计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 同意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就上述因公开招标形成的关联交易事项申请豁 ...
兴蓉环境(000598) - 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6-01-04 07:45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5-6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 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2026 年预计将与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新增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总额约 38,495 万元,其中 2026 年预计发生额为 27,980.58 万 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租赁关联人物 业、向关联人采购材料及商品、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及商品。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嫏女士、程 进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按照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原则,加上本次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