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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00066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 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 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 ...
长春高新(000661)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长春高新技 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 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1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 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
长春高新(000661)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 数。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一条 为适应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 性,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以下简称"ESG")管理水平,增 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项目和 ESG 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 提出审核意见。 第 ...
长春高新(00066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是: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 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 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内容。 第五条 公司不断完善其治理结构,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1 会等机构的合法运 ...
长春高新(0006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 认为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为前述 ...
长春高新(00066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伟明)
2025-04-20 07:54
本人张伟明,男,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吉林中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长春客车厂技术员,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律师,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吉林首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大成(长春)律师 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提供了独立性确认函,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伟明) 在2024年度工作中,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充分发挥本人的经验和特长,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中肯、客观的意见,努力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 ...
长春高新(00066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沟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投资者关 系管理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包括潜在投资者; (二)证券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证券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1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长春高新(00066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5-04-20 07:54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 露的其他利益,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 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春好,男,中共党员,技术经济及管理博士,现代经济学研究科博 士后,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曾任原机械工业部科技信息研究院助理工程师、吉林工业大学管理 学院讲师、副教授、系主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系主任、博士 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副院长;兼任吉林省管理学会 常务理事。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李春好) 在2024年度工作中,作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
长春高新(00066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3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与合理性,保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1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2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 ...
长春高新(00066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0 07:54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上市控股子公司除外)不再单 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1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