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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00075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 及披露工作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 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 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 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 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 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督促外部审计 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 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 ...
漳州发展(0007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 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披 露信息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权属企业及 各部门负责人 ...
漳州发展(000753)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 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和 所处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 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 覆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 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 ...
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 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股份锁定、解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高级 ...
漳州发展(000753)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
2025-10-24 11:18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 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规范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 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 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 司规 ...
漳州发展(0007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 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名单和信 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以及对公司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工作。董事长 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本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 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各部门、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主要负责 人,对本部门、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 (一)公司的经营 ...
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免、履职、培训与考 核工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证券监管机构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 工作部门。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 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 ...
漳州发展(000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 届满,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 自然终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维护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有序,保障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 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 ...
漳州发展(000753)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第一条 为确保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改 善和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交易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加强媒体信息排查 落实维稳责 任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 生或即将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股吧、 QQ群、微信群)、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敏感的其他信息。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对涉及本公司的重大报道或传闻,如经营业绩 ...
漳州发展(00075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4 11:18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核 准公司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