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000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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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股份(00087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 ...
天山股份(000877)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内幕信息 保密工作,建立内幕知情人档案材料,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 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实行知悉即登记并存档备 查的管理原则。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 事项进程备忘录。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时,应当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向全 ...
天山股份(000877)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其 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山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认为应当披 露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通过规定的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 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
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决策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依法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的决策,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董事不得利用 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1/3 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1 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 ...
天山股份(000877)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 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七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 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业务,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公平、公允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天山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允性,保 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 ...
天山股份(0008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 活动。 第三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 ...
天山股份(000877) -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 高公司运作水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投资者依法享有获取信息、参与重大决策、取得投资收 益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投资者上述权利的行使。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侵犯公司享有的独立的 法人财产权,不得滥用控制地位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对投资者负有忠实诚信义务。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 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公司应及时、积极要求赔偿,必要时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资者依法提起诉讼的,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 相关便利。 第十一 ...
天山股份(000877)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募集资金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 报告。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适用本办法。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 司募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
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 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有关要求参 加岗位资格培训,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参加相关培训工作提供方便。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 的工作经验,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 ...
天山股份(000877) -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6月)
2025-06-26 12:32
董事会对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授权对 象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 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 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过程中行权、执行、监督、变更等管理 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 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授予经理层或其他符合 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代为行使的行为。本办法所称行权,指经 理层或其他符合法律、监管规定的授权对象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依 法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等 基本原则,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在授权执行过程中, 应落实董事会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根据行权 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