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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4-01 10:51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4 月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红宝丽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 ...
红宝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赎回公告
2024-03-28 08:05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3-019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含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申购主 体 受托 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认购金额 (万元) 预计年化 收益率 起始 日期 到期日 期 实际收益 (万元) 红宝丽集 团股份有 限公司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司 对公人民币结构 性存款 2023 年 第 38 期 6 个月 F 款 保 本 浮 动 收益型 5,000 1.2%-3.0 5% 2023 年 9月 28 日 2024 年 3 月 28 日 72.93 合 计 5,000 一、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 申购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预计年化 | 起始 | 到期 | 实际收益(万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体 | | | | (万元) | 收益率 | 日期 | 日期 | 元) | | | 江海证券 | 江海证券收益凭 | 本金保障型 | 10,00 ...
红宝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3-26 08:26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双高路 29 号公司会议厅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第十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14 时(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 ...
红宝丽: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3-14 10:3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2024年3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2、 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 步方案,能否实施完毕,存在不确定性。 3、 若激励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风险提示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红宝丽")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4、 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资本市场环境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 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5、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红 ...
红宝丽:董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2024-03-14 10:37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4-016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前, 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加的情形;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做出如下说明: 一、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 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 ...
红宝丽: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3-14 10:37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 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审阅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 摘要等有关内容,现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指导意见》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
红宝丽: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3-14 10:3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 年 3 月 | 一、总则 1 | | | --- | --- |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 | 1 | |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6 | | | 四、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11 | | | 五、附则 13 | |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 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 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 规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建立和 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职工 ...
红宝丽: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024-03-14 10:3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2024年3月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风险提示 2、 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 步方案,能否实施完毕,存在不确定性。 3、 若激励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4、 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资本市场环境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 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5、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1、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红宝丽")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 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 ...
红宝丽: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律意见书
2024-03-14 10:34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 于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309 号 B 座 5/7/8 层 邮编:210036 5,7,8th Floor,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210036, China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 释 | 义 | 2 | | --- | --- | --- | | 第一节 | 律师声明事项 | 4 | | 第二节 | 正 文 | 5 | | | 一、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 5 | | | 二、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 6 | | |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8 | | |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提案时回避表决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 9 | | |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融资时参与方式的合法合规性 | 10 | | |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一致行动关系认定的合法合规 ...
红宝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4 10:34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在公司综合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 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芮敬功先生主 持。 与会董事经逐项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