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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能电气: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冯玲)
2024-04-24 12:4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冯玲,作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 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冯玲,女,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金融 系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2年9月至今,历任福州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为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 生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青山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安 徽晟 ...
中能电气: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4 12:4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一、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前 身为福州加德电气有限公司。2007 年 11 月,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为福建中能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最早以预制式电缆头的研发生产为基础,产品线辐射智能电网一 次、二次及一二次融合设备。2006 年在国内率先推出 C-GIS 环网柜,成为国内最早 研发该产品的厂家之一,2010 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 股票代码 300062,成为福州市第一家登陆创业板的公司。2015 年,公司进入新能源 领域, 业务涵盖新能源发电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太阳能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充电 桩及充电站的建设运营。公司运营总部位于福建福州,常驻销售机构遍布全国,在 福建福州拥有大型制造基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力系统的输配电领域,主要从事中低压(35kV 及 以下电压等级)配电及控制设备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及销售,为国家电 网、轨道交通及各行业用户提供输配电一次设备、一二次融合设备及配电系统解决 方案。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研究开发出具有先进 ...
中能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12:41
| | |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 仓山区金洲北路 20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形 式、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房桃峻先生、缪希仁先生、冯玲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添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容涉及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及 2024 年工作计划。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 ...
中能电气: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2:4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 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
中能电气: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4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能电气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募集资金共计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 ...
中能电气: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4 12:4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能电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中能电气公司年度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 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62号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 法、完整的相关资料,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 ...
中能电气: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2024-04-24 12:4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调动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 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董事,是指本方案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 本方案所称监事,是指本方案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 部监事和外部监事。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 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监事)。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本方案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投融资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2024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以公司经济效益为出 发点,根据分管工作目标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指标,与实际 ...
中能电气: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2:4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核查意见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中能电气拟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7 号),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40,485,829 股,发行价格为 9.88 元/股,募集资金共计为人民币 399,999,990.52 元,扣除发 ...
中能电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4-04-24 12:38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170 号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关于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中能电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能电气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 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
中能电气: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4 12:38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4]D-0769 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 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1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电气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中能电气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