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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视讯(30007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 ...
数码视讯(300079)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北京数码视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关于进 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28 号)等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 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 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 ...
数码视讯(30007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 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事宜,证券事务代表应协助董事会秘书完成内幕登记的具体事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 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遵循本制度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上报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未经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 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 ...
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 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不得任职 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公司董 ...
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时,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应当 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职责及程序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附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机制,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 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和 ...
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 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 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
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且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 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 ...
数码视讯(3000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 信息管理、披露、保密,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重大事件 或者重大事项),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称真实,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 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 ...
数码视讯(30007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 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七)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一)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
数码视讯(300079)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16 11:18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理财行为,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 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 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 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需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公司委托理 财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委托理财的,需事先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