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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44
2 | 性的具体分析与说明,以及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 性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 | | --- | --- | | 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 | 的措施; | 的意见。 | |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 | | | 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 | | 第三十一条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第三十一条 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 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 另有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 | | 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 | 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 | | 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 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 | 主要业务的公司。 |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 |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 | 第三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半年度及年度募 | 实际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 ...
乾照光电: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1 07:44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第一章 | 声 明 3 | | --- | --- | | 第二章 | 释 义 5 | | 第三章 | 基本假设 7 | | 第四章 | 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8 | | 第五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0 | | | 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0 | | |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情况 11 | | 第六章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12 | | |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12 | | |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12 | | 第七章 |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14 | 之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上市公司"或"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 问") ...
乾照光电(300102)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 --- | --- | --- | --- | | | | | (%) | | | 营业收入(元) | 556,423,293.79 | 459,173,055.49 | | 21.18% ...
乾照光电: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公司董事 和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人员; 对董事和总经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的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
乾照光电: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1 07:42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9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4 年第一季度末的各类存货、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 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长期股权投资下被投资企业持续亏损情况,固定资 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计提 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 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元 | 项 ...
乾照光电: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1 07:42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4 月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1515 号静安嘉里中心一座 2605 室(邮编 200040) Address:Unit 2605, Jing An Kerry Center Tower 1, 1515Nanjing West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200040, China 电话(Tel): (+86 21) 6043 5000 传真(Fax):(+86 21) 5298 5030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 丨上海 SHANGHAI 丨深圳 SHENZHEN 丨香港 HONG KONG 丨成都 CHENGDU 丨海口 HAIKOU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乾照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7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股东大会后以现场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发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实际出席 3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张育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 ...
乾照光电: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1 07:42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8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 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至全体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梅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乾照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 公告。 表决结果:3 名与会监事,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
乾照光电: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的 除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办法执 行。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 ...
乾照光电: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42
2 |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 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 | --- | --- | |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 |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 | 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 |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 |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 |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 | | 未满的; | 满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七)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 | |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 | 事,期限尚未届满; | | 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