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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照光电: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对照表 | 原内容 | 新内容 | | --- | --- | | 第十五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第十五条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 | (一)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应根 | | (一)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应根 | | | 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 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 | | 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 | | 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 | | | | (二)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本办法第 | | (二)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本办法第 | | | | 三十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应根据本办法 | | 三十条规定的日常关联交易,应根据本办法 | 第三十条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 | | 第三十条的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 | | | 定; | 定; | | | (三)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 | (三)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 | | | 供担保、对外财务资助除外)金额在 3000 | 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 | | 之一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 | ...
乾照光电: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42
东大会审议。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 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 --- | --- |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 | 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 应当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 |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 | …… | 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 | | …… | |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 |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 | 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 | 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 | | |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 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 | | 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 | | | | 票制。 | |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 | | 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 ...
乾照光电: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4-21 07:42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向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 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审计委员 ...
乾照光电: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1 07:42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0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 主要内容如下: 1 ●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 ...
乾照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42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第十六条 会议的召开 | | | --- | --- |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 | | | 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 | | | 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 | 第十六条 会议的召开 | | 向监管部门报告。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 |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董事会会 | | | 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 | | | 列席董事会会议。 | | | | 第十七条 …… | | 第十七条 …… | (六) 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日期等。 | | (六) 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日期等。 | …… | |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 | | ...
乾照光电: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4-04-21 07:4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3 | 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并对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 | | --- | --- | | 被提名人应当就其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 立董事的其他条件发表意见,被提名人应当就其符合 | | 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声明。 | 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 | | 第十条 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 | | 第十条 公司最迟应当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 | 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独立董事 | | 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独立 | 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 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 | 《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披露相关声明与承诺和 | | 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并披露相关公告。公司董事 |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并 | ...
乾照光电: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04-18 13:24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4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于 2024 年3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9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2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 ...
乾照光电: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04-18 13:24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证券代码:300102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厦门乾 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乾照光电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 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 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 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 ...
乾照光电: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8 13:24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作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应公司的要求,指派郑燕律师以及钱珍律师 (以下合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对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 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 决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 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 资料上的签字 ...
乾照光电: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3:24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张育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 路 2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