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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13: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新国都: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13: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情况。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一)津贴在每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二)本制度所指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从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 ...
新国都: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13: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为促进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 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保证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努力开展工作,保证 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 与管理层及骨干人员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 ...
新国都: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13:13
Core Viewpoint -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system of Shenzhen Xinguodu Co., Ltd. aims to standardize the cash dividend mechanism and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nority investors, in accord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y - The company shall allocate 10% of the after-tax profit to the statutory reserve fund, and if the cumulative statutory reserve exceeds 50% of the registered capital, further allocations are not required [1][2]. - The order of profit distribution includes paying income tax, covering previous losses, allocating statutory reserves, and then distributing dividends to shareholders [2][4]. - The company is committed to an active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y, considering the opinions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public investors [3][5]. Profit Distribution Principles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reasonable returns to investors while considering its operational statu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strategy [3]. - Profit distribution can be in cash, stock, or a combination, with a preference for cash dividends when conditions allow [3][4]. - The company aims to distribute at least 10% of the annual distributable profit in cash dividends [4][5]. Conditions for Profit Distribution - Conditions for cash dividends include positive net cash flow from operating activities, earnings per share of at least 0.1 yuan after covering previous losses, and an unqualified audit report [4][5]. - The company may propose stock dividends after meeting cash dividend conditions [5]. Decision-Making Mechanism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is responsible for formulating and approving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ies, which must be submitted to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for approval [6][7]. - Independent directors can gather opinions from minority shareholders and propose dividend plans [6]. Supervision and Adjustment - The board's execution of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ies is subject to supervision by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the audit committee [10][11]. - Any adjustments to the profit distribution policy must be approved by the board and the shareholders' meeting, ensuring the protection of shareholder rights [8][9].
新国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5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7 13:13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 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
新国都(30013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27 13:01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 2025-024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股份增加: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 ...
新国都(300130)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2025-05-27 13:00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14 时 30 分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由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星期二)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 ...
新国都(300130)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5-05-27 13:00
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核查意见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 将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 ...
新国都(300130)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7 13:00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23 2. 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 支付大厦11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10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人数3人。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林杰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列席 本次会议。 5.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
新国都(30013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7 13:00
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1.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已经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上午 10 时在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 20 号 嘉联支付大厦 11 楼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1101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人数 8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祥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李喆芳女士、监事 李林杰先生、张金燕女士、田丽满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