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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都(300130)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5-27 12:48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授予股票期权的 | 占本次授予股票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 | --- | --- | --- | --- | --- | --- | | | | | 数量(万份) | 期权总数的比例 | 时总股本的比例 | | 1 | 石晓冬 | 董事、副总裁 | 30 | 1.58% | 0.05% | | 2 | 孙彤 | 董事、副总裁 | 20 | 1.05% | 0.04% | | 3 | 韦余红 | 董事、副总裁 | 20 | 1.05% | 0.04% | | 4 | 宋菁 | 副总裁 | 20 | 1.05% | 0.04% | | 5 | 姚骏 | 副总裁 | 20 | 1.05% | 0.04% | | 6 | 郭桥易 | 财务总监 | 20 | 1.05% | 0.04% | | 7 | 李喆芳 | 董事会秘书 | 20 | 1.05% | 0.04% | | | 公司经营决策层小计 | | 150 | 7.89% | 0.26% | | | 中层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66 | 人) | 1,750 | ...
新国都(300130)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5-27 12:4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五年五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成都 • 武汉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香港 • 东京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Chengdu • Wuhan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Hong Kong • Tokyo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除 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 ...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 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 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 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内部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其所管辖 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不作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 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 ...
新国都(300130)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治 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的对象: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情况。 第二章 津贴标准及支付方式 每人每年 125,000 元人民币。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津贴在每年年度股东会结束后一次性发放。 (二)本制度所指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从津贴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六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 期计算津贴并予以发放。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
新国都(30013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机制, 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的 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 ...
新国都(30013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股 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
新国都(300130) -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2025-05-27 12:47
为促进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 相结合的中长期激励机制,保证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激励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努力开展工作,保证 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 与管理层及骨干人员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证本激励计划的 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制定本计划。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
新国都(300130) -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全面预算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一)战略导向原则:各单位编制预算应当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加强战略与 预算衔接,促进战略落地;坚持价值创造原则,科学配置资源,提高资源高效利 用,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 (二)统筹协调原则:公司将协调公司资源、各部门协同编制、全员参与, 生产制造预算、中后台部门费用预算必须匹配销售目标,各类预算应当相互匹配。 (三)成本效益原则:各单位编制预算应当注重投入产出分析,优先保障高 效益项目,严控低效或无效支出。 (四)权责对等原则: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核各环节的权限与责 任,将预算执行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全面预算是在战略目标的指引下,在对未来环境预测的基础上,以 货币或其他计量形式反映公司预算期内生产经营、投融资、资本运作等经济活动 的具体计划安排。执行全面预算可以为公司的发展经营提供良好的牵引作用,助 力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 第二条 为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批、发布、调整,有效地管控公司的 各项经营活动,规范资金运作,防范风险,推动公司经营 ...
新国都(3001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7 12:47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 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点或者期间内委托公司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等)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 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二)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个交 1 易日内;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