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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密控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2:13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密控股、公司或上市公司)委托,作为其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 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 ...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2024-04-25 12:11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密控股"或"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 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程序、特殊情形处理等各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 171 号),参考《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 178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 第二条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 施、变更和终止。 第三条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拟订和修订本激励计划并报董事会 ...
中密控股: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12:09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 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 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以下简称"《规范通知》")、《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
中密控股: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4-25 12:09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证券代码:30047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4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5 | | 三、基本假设 6 | | 四、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 | | (三)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8 | |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9 | |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10 | | (六)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14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5 | | (一)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15 | |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16 | |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17 | |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7 | | (五)对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的核查意见 18 | | (六)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4-04-25 12:09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 --- | | 获授限制性股票 | | | 占本激励计划授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职务 | 姓名 | 总量上限 | 予总量的比例 | 案公告日公司总 | | (万股) | | | | 股本比例 | | 副总经理 | 王泽平 | 10.00 | 2.08% | 0.05% | | 中基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 (不超过 233 人) | 469.80 | 97.92% | 2.26% | | 合计 479.80 100.00% 2.30% | | | | | 注:1、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 ...
中密控股: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4-24 13:28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02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1、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 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2、拟回购价格: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本 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视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 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拟回购数量: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 ...
中密控股: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4-24 13:28
吴娟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的工 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民主讨 论和认真审议,选举吴娟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吴娟女士将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21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吴娟女士,1984 年出生,中国 ...
中密控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4 13: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 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 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其中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66 万元(含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 (含税),合计 76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 ...
中密控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13: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中 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密控股"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密控股《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对中密控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会议记录,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流等措施,从公司内部控制的环境、业务控 制、信息系统控制、会计管理控制和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 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中密控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 ...
中密控股: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4 13:26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行 使公司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聚 焦公司长远发展,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全 体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守信,充分审议各项议题,科学决策重大事项,有力保障 了公司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业务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 分类指引》的分类标准,公司所在行业为大类"C 制造业"中的通用设备制造业, 行业分类代码为 C34。公司主营业务产品为机械密封及其辅助(控制)系统,是 一种关键基础工业件,子公司主营产品分别为橡塑密封及特种阀门,公司及子公 司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能源及工业领域,尤其以石油化工、煤化工、油气输送、 核电、精细化工等领域为主。 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着公司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23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36,935.98 万元,同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