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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力科技(30061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 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 投票制。 第五条 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 人数等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也可以实行差额选举,即董事候选人的人数多于拟 选出的董事人数。 第六条 公司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其任期不实施交错任期制,即 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本届余任期限,不跨届任职。 第七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美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的选举,即:在选举两名以上 的董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 ...
美力科技(30061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向公 ...
美力科技(300611)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 œ | | --- | | 1 œ |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5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第五章 | | 董事和董事会 20 | | 第一节 | | 董事 20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3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26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8 | | 第六章 | | 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财务会计 ...
美力科技(300611)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美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 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 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实现动态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反映,以此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 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 举的目标。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 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 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 ...
美力科技(30061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指公司设立的不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比照执行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定义: 1、公司: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全资子公司: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全资子公司; 3、控股子公司:(1)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 购方式形成的,且公司持有其50%以上(不含50%)股权(股份)的控股子公司;(2) 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于50%, 但是依据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公司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能对被持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3)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 虽持有其股权(股份)低于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授权总经理负责子公司管理的领导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属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 管理和协助公司行使股东的权利。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全资子公司各部门业务的归 口管理。 第三章 子公司管理 第六条 公司 ...
美力科技(3006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的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作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在相关信 息依法公开披露前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管理事宜。董事会办公室协 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 ...
美力科技(300611)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资者的意愿和 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审议事 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 ...
美力科技(3006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 的合法化、规范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相关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如事项紧急或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 ...
美力科技(30061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 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 ...
美力科技(300611) -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各子公司名义设立金融衍生品交易账 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 为外汇、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金融衍生品的基础 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上述 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 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交易。控股子公司进 行衍生品交易视同公司进行衍生品交易,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公司 控股子公司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