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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秀)
2023-12-01 09:5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刘秀,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09:5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09:48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当战略委 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公司董事的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适应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09: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备本制度第五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宁波江 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江丰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杰)
2023-12-01 09: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张杰,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 ...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09: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以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首 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投资总监。 第四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01 09: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处理部门及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或者调整现 有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 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三 ...
江丰电子: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三)
2023-12-01 09: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杰女士为宁波江丰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 ...
江丰电子: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01 09:48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时,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如经 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并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 务的能力以及反担保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作出审慎判断。 董事在审议对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的担保议案时,应当重点关注子公司、参股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 保,也不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
江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2023-11-06 08:33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 东或第 一大股 | 本次质押 数量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目前总 股本比 | 是否 为限 | 是否 为补 充质 | 质押起始日 | 展期后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东及其 | (股) | (%) | 例 | 售股 | 押 | | | | | | | 一致行 动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泰君 | 偿还 前期 | | | | | | | | | | | 安证券 | | | 姚力军 | 是 | 3,430,000 | 6.04 | 1.29 | 否 | 否 | 2021-11-4 | 2024-11-1 | 股份有 | 股票 | | | | | | | | | | | | 质押 | | |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 | | 融资 | 1、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