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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柏林)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李柏林) 本人李柏林,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 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忠实、勤勉地 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李柏林,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10月生。1998 年7月至今,西南交通大学教授;2011年7月至2021年3月,西南交通大学工程训 练中心主任;2021年11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1 | 应出席董事 | 现场出席董 | 以通讯方 | ...
爱乐达: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23 12:32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20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24-020 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或"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 积极布局新材料、新技术领域,培育未来新市场。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2,171.52万元认购成都希瑞方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瑞方晓")新增 股本936万股,其中936.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235.52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希瑞方晓新进股东,持有希瑞方晓52%的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 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爱乐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 向董事会 ...
爱乐达: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3 12:32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李柏林先生的任职情况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李柏林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怀明先生、李柏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 ...
爱乐达:《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促进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促进董 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细则。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 ...
爱乐达: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审计报告 | | 1-4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 — | 合并利润表 | 5 | | — | 母公司利润表 | 6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 — | 财务报表附注 | 13-80 | 2023 年度 审计报告 我们审计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乐达)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 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爱乐达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
爱乐达: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3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关于报告说明 我们对本次报告相关情况做出如下说明: (一)报告范围 1、报告的主体范围: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爱 乐达"或"公司")。 2、报告时间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考虑到披露事项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部分信息的内容适当向前或向后延伸。 (四)报告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欲获取报告电子版,请登录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载。 (五)报告审议 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联系方式 3、报告发布周期:本报告为年度报告,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同时发布,为利益相关方 决策提供及时的信息参考。 (二)编制依据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指引,结合公司2023度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 ...
爱乐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 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 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 ...
爱乐达: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3 12:3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国枫律证字[2023]AN007-3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007-3 号 致: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成都爱乐达航 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已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 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 ...
爱乐达:《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3 12:32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 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 力需要而依法设立或收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包括: (一)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持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三)虽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 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 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