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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Wecome Pharmaceutical Company Limited(3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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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康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28 08:16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52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 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 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1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34.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215.86 万元(本次合计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 7,315.86 万元,以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5,918.8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 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紫金路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19870101040005186 的人民币账户内。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 其他发行费用 3,259.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
维康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4-28 08:1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浙 江省丽水经济开发区遂松路 2 号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章程相关条款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 体修订内容如下: |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三十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 | | 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 | | |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 |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 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
维康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08:16
目 录 | 一、审计报告……………………………………………………… 第 1—6 | | 页 | | --- | --- | --- | | 二、财务报表……………………………………………………… 第 7—14 | | 页 | |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第 | 7 页 | |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第 | 8 页 | | (三)合并利润表………………………………………………… | 第 | 9 页 | |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 10 | 页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 11 | 页 | |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 12 | 页 | |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3 | 页 | |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第 | 14 | 页 | | | |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4〕4632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维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8 08:1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 ...
维康药业:天健审〔2024〕4634号非经资金占用报告
2024-04-28 08:16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4634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 附的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
维康药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郝岚)
2024-04-28 08:16
声明人郝岚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 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 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 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 ...
维康药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8 08:16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续聘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及其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合作多年以来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 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
维康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04-28 08:16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 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刘洋先生、吴建明先生、孔晓霞女士、朱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江峰先生、郝岚女士、武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各位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第四 届董事会 ...
维康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8 08:1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进 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最后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
维康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08:16
证券代码:300878 证券简称:维康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要求,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 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江峰、郝岚、武滨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江峰、郝岚、武滨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