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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川智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 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公室承担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 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 ...
本川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 ...
本川智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制定、修订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2-26 12:42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1 1 | | 程。 | | | --- | --- | --- | | 第十条 |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 | |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 | |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 | | 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 | |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 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 | | |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 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 | | 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 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 | | |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 | |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 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 | | 高级管理人员。 | 管理人员。 | | ...
本川智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承担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 权,并获取相应报酬。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者《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
本川智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度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理, 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 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以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
本川智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日常事务处理 监事会日常事务由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处理,监事会印章由监事会主席保 管。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 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
本川智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 ...
本川智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第 1 页 共 3 页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
本川智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2-26 12:42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 5,6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2.46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2.1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2,070.62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5,981.06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89.5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 ...
本川智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2月)
2024-02-26 12:42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 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 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