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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科新源: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3-12-20 11:08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4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尉彬彬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尉彬彬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 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 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独立董事 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尉彬彬先生的简历及相关 信 息 详 见 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 在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 特此公告。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 ...
海科新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0 11:0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程劲松、刘岩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海科 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 ...
海科新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23-12-20 11:08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的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15: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邹城路 23 号山东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 ...
海科新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4 07:47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43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为 8 人(其中王爱东、孙新华、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 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与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及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 ...
海科新源: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23-12-14 07:44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44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 年 8 月 30 日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一 层 110-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海科新源")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现将具体情况公 ...
海科新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04 11:4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海 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
海科新源: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1:4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性发表意见。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程劲松、刘岩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海科 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所必需的材料,所 ...
海科新源:公司章程
2023-12-04 11:4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 | 股 东 |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 | | 董 事 | 21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 32 | | 第一节 | | ...
海科新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4 11:46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称"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山 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积极配合公司 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 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董事对重大事项进行实 地考察。上述事项应形成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海科新源: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023-12-04 11:46
证券代码:301292 证券简称:海科新源 公告编号:2023-04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 8 人(其中王 爱东、肖振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与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晓宏主持。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