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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 1 -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 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并将公告和相关备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费制度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经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顺利开展工作和履行 各项职责,规范董事会等相关事务运作费用的使用,建立健全 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经费是用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 门委员会(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执行决策和监控职能、开 展相关活动及事项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董事会经费应本着合法合规、勤俭节约的原则,根 据本制度的规定提取、使用。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经费来源由公司董事会日常办公机构 根据往年运行情况和本年度预计情况,提出年度预算,纳入公 司预算管理体系,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条 经费不进行年初预提,也不做年终节余处理,以在 年度预算额度内日常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三章 经费支出范围及原则 第六条 经费支出项目分为刚性费用和非刚性费用。 (一)刚性费用指历年发生,一般变化范围不大的费用, - 1 -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与日常信息披露相关的费用;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查询费 用;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服务年费; 4.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5.定期报告必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机构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内部董事和 外部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 的半数。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至少包括 1 名会计 专业人员),职工董事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 ESG、提名、审计、薪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就专业 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 1 -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审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11 11:02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 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1 - 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除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及外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2-11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 和监督制度,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人数的三分之 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 1 - 独立董事应当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监 督等各方面积极履职。如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 情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选任、履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 管。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 知识; - 1 -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超募 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 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上市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 - 第五条 募集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 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根据《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章 年报编制工作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 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 决策程序,包括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 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 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 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 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2025-12-11 11:0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纲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本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 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本纲要。 第二章 股东与股东会 第二条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享有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确保所有股东按其持有 的股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条 公司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公司积极建立与股东沟通 的有效渠道,倡导股东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 1 - 公司股东无偿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时应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第八条 上市公司应在保证股东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 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 东参与股东会的比例。股东会时间、地点的选择应有利于让尽 可能多的股东参加会议。 第九条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对股东会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包括通知、登记、提案的审议、投票、计票、表决 结果的宣布、会议决议的形成、会议记录及其签署、公告等作 出明确的规定,规范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和安排股东会审议事项。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