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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电厂指数盘中拉升,多股涨停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12 05:57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AI快讯,12月12日,虚拟电厂指数强势拉升,日涨幅达3%。成分股表现活跃,中能电气涨停,兆 新股份、长城电工亦强势涨停,平高电气上涨7.49%,四方股份上涨5.65%。 ...
11月用电需求或延续高增速
HTSC· 2025-12-11 11:56
2025 年 12 月 11 日│中国内地 动态点评 证券研究报告 工业/能源 11 月用电需求或延续高增速 华泰研究 基于煤耗、来水、样本企业运营数据等高频指标,我们定量估算 2025 年 11 月全国发电量同增+3.9%至 7,898 亿度(历史数据回溯前 YoY+5.4%),其 中我们预计火电、水电、风光核电发电量分别同比-2.1%、+38.3%、+12.9% 至 5,069 亿度、1,138 亿度、1,692 亿度;11 月全社会用电量或将达到 8,364 亿度,同比+6.6%。 水情转好持续+新能源出力季节性修复或导致火电挤出 11 月火电日耗同比明显走弱,沿海八省动力煤日耗平均 184 万吨,同比 -2.5%;内陆十七省动力煤日耗平均 335 万吨,同比-5.6%。一方面,11 月 来水保持高出力,长江流域蓄水创历史新高,其中三峡流域 11 月平均水位 达 174 米,为 21 年 11 月以来新高;另一方面,11 月也是传统大风季(10 月至次年 2 月),根据华风创新研究院,全国 10 米高度年平均风速较近 10 年(2015~2024 年,下同)同期平均值偏大 2.06%,较上一年同期偏大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1 -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 监会河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 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 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 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 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的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控股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50% 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 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 第三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 法人组织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应当遵守证券 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促使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质量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 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平高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 例在 30%以上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 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 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该次股东会应选 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 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票给多位董事候选人,董事由获 得赞同投票数较多者当选。 第四条 为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有机会将代表其利益和意见 的董事候选人选入公司董事会。公司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 第九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和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信息,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向证券监管部门备案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 1 - 第四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诚信履 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如实披露信息, 并将公告和相关备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费制度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经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顺利开展工作和履行 各项职责,规范董事会等相关事务运作费用的使用,建立健全 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经费是用于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下属专 门委员会(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执行决策和监控职能、开 展相关活动及事项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董事会经费应本着合法合规、勤俭节约的原则,根 据本制度的规定提取、使用。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经费来源由公司董事会日常办公机构 根据往年运行情况和本年度预计情况,提出年度预算,纳入公 司预算管理体系,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五条 经费不进行年初预提,也不做年终节余处理,以在 年度预算额度内日常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三章 经费支出范围及原则 第六条 经费支出项目分为刚性费用和非刚性费用。 (一)刚性费用指历年发生,一般变化范围不大的费用, - 1 -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与日常信息披露相关的费用; 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查询费 用; 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服务年费; 4.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费用; 5.定期报告必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11 11: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 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及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机构,负责处理董事会 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机构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由内部董事和 外部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 的半数。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至少包括 1 名会计 专业人员),职工董事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与 ESG、提名、审计、薪 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就专业 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 1 - 第六条 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审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平高电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1 11:0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内部及外部控制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 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 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 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 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 ...
平高电气(600312)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11 11:02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 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 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 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1 - 司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的除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七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