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ACL(600598)
icon
Search documents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3-08-28 1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和将可能对 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 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媒体及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布前述信息以及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法定的持续责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3-08-28 1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保证资金资产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维护股东和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6 号—资金活动》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它实物资 产新建或者直接投资于其它单位以获取该单位全部或部分股权的行为,以及债权 投资、有价证券投资等,具体包括以下投资行为: (一)股权投资: 1.公司独自出资新设法人企业,取得该企业 100%股份; 2.公司与境内、外其它独立法人企业、社会团体或自然人等共同出资新设法 人企业(控股或参股); 3.公司出资兼并、收购、重组或者参股其它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 4.公司出资参股或者加入各种社会团体组织的行为。 (二)债权投资 1.长期债权投资:公司获得并持有被投资主体全部或者部分一年期以上的债 权的投资活动; 2.短期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08-28 1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 第一章总则 | 3 | | --- | ---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股份 | 4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6 |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股东 7 | | |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董事会 | 21 | | 第一节董事 21 | | | 第二节董事会 24 |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 | 第七章监事会 | 33 | | 第一节监事 33 | | | 第二节监事会 34 | | | 第八章党的建设工作 | 36 | | 第一节党组织机构设置 36 | | | 第二节公司党委职权 36 | | | 第三节公司纪委职权 37 | | | 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7 | |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2023-08-28 1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 资产管理与核算,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杜绝损失和浪费,合理确认、计 量费用与成本,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8 号-资产管理》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该有形资产符合资产确认的两个条件,即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公司、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三条 固定资产按照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土 地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具体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运输工具、 办公及其他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 1 / 7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是指 公司下设的分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3-08-28 1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 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护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 引》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所属企业是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及 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或"企业")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所属企业财务部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各所属企业财务部对其所在单位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 务风险,真实、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保证资产安全、完整, 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第八条 各单位财务部门是具体负责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 全面预算、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会监督、税务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职能。 第九条 各单位要按照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科学制定财务战略,合理筹集资金, 有效营运资产,控制成本费用,规范收益分配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08-28 10:3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黑龙江北大荒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全体 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列席股东大会 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3-08-28 10:38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 司")的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 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保障投资者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企业是 指公司下设的分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 公司的关联法人是指: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由前款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2023-08-28 10:38
第二章 外派人员的任职资格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完善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制度,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 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派董事、监事(以下简称"外派人员")是指由公司提 名并代表公司在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出任董事、监事 的人员。 第三条 外派人员行使《公司法》及其所在企业《章程》赋予董事、监事的 各项责权,勤勉尽责,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四条 凡公司派往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 事、监事会主席(或召集人)、监事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对其外派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 外派人员必须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二)熟悉公司或派驻企业的经营业务,具备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和部署的能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3-08-28 10:38
第一条 为提高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 证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 部门。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依法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 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 券市 ...
北大荒: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08-28 10:38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 荒"或"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 综合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