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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锦:新华锦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2024-07-03 11:24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新华锦"或"上市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 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 证公函【2024】0790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根据《工作函》的要求, 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经营业绩 1、关于收入及毛利率。年报披露,公司主营发制品、纺织服装、二手车出 口、跨境电商及石墨加工等业务,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71亿元,同比增长 27.13%。其中,二手车业务营业收入7.34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24.67%,毛利率 6.88% ,较上年增加2.76个百分点;发制品业务营业收入9.36亿元,同比增长 0.92%,毛利率29.88%,较上年增加0 ...
新华锦:新华锦关于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2024-07-03 11:24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7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2023年业绩补偿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4】核字第90089号),上海荔之2021-2023 年度实现扣非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4,605.19万元、2,548.56万 元、5,036.14万元,业绩承诺期完成的净利润为12,189.89万元,未达到业绩承诺期 承诺净利润的总和,王荔扬、柯毅需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 末累计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净利润×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即 25,200万元)-已补偿金额。应补偿金额=(152,000,000-121,898,921.96) ÷152,000,000×252,000,000-33,924,671=15 ...
新华锦:青岛德铭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相关事项的回复
2024-07-03 11:24
2、关于上海荔之。前期公告及年报显示,公司于 2021 年以 3.02 亿元对价 收购上海荔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荔之)60%股权,形成商誉 2.43 亿 元。上海荔之在 2021 年至 2023 年三年承诺期内分别实现扣非后孰低归母净利 润 4605 万元、2549 万元、5036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 109.65%、50.97%、 83.94%,本年业绩补偿款为 1598 万元。上海荔之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均未完 成业绩承诺,公司本年对上海荔之首次计提商誉减值 546 万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业绩补偿款的具体偿付安排及目前进展,说明款项 收回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列示上海荔之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包括总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各项成本及费用、净利润、主要现金流等 情况,说明同比变动幅度较大项目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可比公司情况, 说明变化趋势是否存在差异;(3)结合收购时财务数据预测情况,说明上海荔 之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是否与预测数存在较大差异,如是,说明存在差异的原 因;(4)补充披露报告期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重要参数选取数值及依据, 包括营业收 ...
新华锦:新华锦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6-21 08:55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股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 | 本次解除质 | 本次解除质 | 占其所 | 占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股) | 例 | 押前累计质 | 押后累计质 | 持股份 | 总股本 | | | | | 押数量(股) | 押数量(股) | 比例 | 比例 | | 山东鲁锦进出口 集团有限公司 | 185,532,352 | 43.27% | 174,420,000 | 168,920,000 | 91.05% | 39.40% | | 张建华 | 5,04 ...
新华锦:新华锦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31 09:5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5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38 元 相关日期 |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 --- | | A股 | 2024/6/6 | - | 2024/6/7 | 2024/6/7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428,778,219 ...
新华锦:新华锦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42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新华锦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 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4 年 4 月 27 日刊登 ...
新华锦:新华锦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17 1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刘亭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2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航女士召集和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 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新华锦:新华锦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5-17 10:41
刘亭亭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本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情形。 刘亭亭女士简历:刘亭亭,女,1990 年 1 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历任顺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启迪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 公司合并报表主管,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卫公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师。202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新华锦证券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3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锦")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131 号 17 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
新华锦:新华锦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5-09 09:34
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4-020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张建华 其他股东: 实际控制人 5,043,109 1.18%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823,706 股 其他方式取得:1,219,403 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控制人张建华及一致行动人山东鲁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张航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190,639,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46%,其中张建华先生直接持有 5,043,1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张建华先生直接持有的股份全部来源于二 级市场增持及资本公积转增。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张建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5,043,109 股,即不超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