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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名程序,规范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且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由委员会选举产 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任命和解聘。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 ...
明泰铝业(601677) -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五月 |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巩义市回郭镇开发区 邮政编码:450001 | | |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河南省巩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81170508042W。 第三条 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2011]1372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股, 于 2011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enan Mingtai Aluminum.Industrial Co.,Ltd.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30 08: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即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规范使用、如实披 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 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加强本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使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 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九)公司的其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30 08:46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 公司董事、监事(若设有监事,其余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 部门负责人;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维护全体投 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河 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 公司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和 总经理、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 (四) 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 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 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及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 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时、公平地披 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 "重大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 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