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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为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委员会中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但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 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功能,提高 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宁波拓普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者"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是由董事组成的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审 计委员会主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 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 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程度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 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防范财 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并 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本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公司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做出任何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经股东会批准后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未载明的事项以及与《公司章程》相抵触的内容均以《公 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向股东会 负责。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 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的管理事宜。本制度未规定的,适 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秘书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 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 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投资 者关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总裁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较为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熟悉生产经营业务,熟悉国家有关 政策、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及税务知识;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 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 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
拓普集团(601689) - 拓普集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0:55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制度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 (六) 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详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1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二) 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三) 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项内部 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事项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 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