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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26 10:0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娟为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浙 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 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 ...
五芳斋: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0-26 10:07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张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五)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 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三)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 妹的配偶、配偶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0-26 10:0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蒋晓东和高丽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2023 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0:07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四)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五芳 斋总部大楼 1 幢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民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 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3-10-26 10:07
一、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3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1,542.24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236,685.95 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 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前三季度主 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1、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产品类别 | 2023年前三季度 | 2022年前三季度 | 同比变动 | | --- | --- | --- | --- | | 粽子系列 | 188,056.36 | 170,058.10 | 10.58% | | 月饼系列 | 15,523.07 | 17,908.18 | -13.32% | | 餐食系列 | 11,344.62 | 1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0:0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按激励计划规定对该离职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根据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 派方案调整相应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事项,以及对应的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及 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 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回购注销该 1 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通过审阅相关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
五芳斋: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0:07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 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0)。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星期四)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 677 号五芳 斋总部大楼 1 幢 2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董事 9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3 人)。 会议由董事长厉建平主持,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 ...
五芳斋: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0-26 10:0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芳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项目投 | 拟使用募集 | 实施主体 | | --- | --- | --- | --- | --- | | | | 资总额 | 资金金额 | | | 1 | 五芳斋三期智能食品车间建设项目 | 45,106.09 | 15,666.86 | 公司 | | 2 | 五芳斋数字产业智慧园建设项目 | 51,031.61 | 36,140.00 | 公司 | | 3 | 五芳斋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