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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3-18 10:42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 制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 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资格、产生、职权等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 总经理通过设置必要的职能部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 的管理人员(不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对日常经营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 标。 第二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 ...
中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张卫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履职,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卫博士,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学士、硕士、 博士。1995年至2000年,历任复旦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教授;2001年至2002年,赴 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TU-Chemnitz)微系统系,为德国洪堡学者;2 ...
中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3-18 10:4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的披露应当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 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 ...
中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3-18 10:42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功能,提高董事会的效率,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 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和评价,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阅,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 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
中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微半导体 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 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获取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 者调研等形式,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 息。 1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证券交易 价格或 ...
中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合法、有效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 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自觉维护 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落实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第五条 股东大会的召开应坚持朴素从简的原则,不得给予出席会议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额外的利益。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保证决议内 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六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 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股东大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年度股东大会可以讨论公司章程规定的任何事项。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
中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 实、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4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 ...
中微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3-18 10:4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微半导 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微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及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尹志尧、杨卓、朱民、张亮回避 了表决,此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 立意见:公 ...
中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4-03-18 10: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 ...
中微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3-18 10:42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 如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则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 和基本情况。 第三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 选举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 票制。如采用累积投票制,则公司将在会议通知中明确说明。 如采用累积投票制,则股东可以自由地在董事、监事候选人之间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