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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2:20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 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 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员人数。 ...
虹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18 12:20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首席执行官)Hui Deng(邓晖)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 事孔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李青原先生(召集人)、王慧女士共同组 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孔晓明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4 年 ...
虹软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8 12:2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金额单位:元 | 项目 | | | |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 | --- | --- | --- | --- | --- |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 | | 1,254,859,239.89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 | | 803,467,266.03 | | 减:手续费 | | | | 17,383.29 |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 | | 85,578,186.04 | | 加:利息收入 | | | | 6,429,850.87 | |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 | | 250,000.00 | |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截至 2022 | 年 12 | 月 | 31 日) | 543,632,627.48 |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
虹软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 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 ...
虹软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04-18 12:20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 门。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董 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 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及文件保管、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 理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工作等事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
虹软科技: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2024-04-18 12:20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 2021 年回购计划中已回购的 4,829,600 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部分股份共 4,829,600 股,本次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6,000,000 股减少为 401,170,400 股,注册资本将由 406,000,000 元减少为 401,170,400 元。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 2021 年回购计划回购的 4,829,600 股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
虹软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18 12:20
公司代码:688088 公司简称:虹软科技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
虹软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4-04-18 12:20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的,适用本 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 暂缓、豁免情形的,可以无须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 慎判断,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实行事后监管。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 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 ...
虹软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工作制度和程序,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 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 上的独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 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同届 ...
虹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8 12:2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 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 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 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