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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无人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14 14:3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航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作 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无人机"、"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2023 年 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中无人机 2023 年度金融服务协 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关联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签署了《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金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2024-03-14 14: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亮)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我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分别为我、陈炼成先生、赵吟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2024-03-14 14: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一、 聚焦主责主业,促进高质量发展 公司专业从事无人机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销售和服务等业务,是专 业大型察打型无人机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公司按照"察打一体、远程多载、智能开放、体系协同"的总体要求,瞄准 载荷多样化、动力远程化、装备实战化,实现翼龙无人机谱系化和系列化发展,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产品已发展了翼龙-1、翼龙-1D、翼龙-1E、翼龙-2、翼 龙-2D、翼龙-2H、翼龙-3 等无人机平台。 公司按照"一型装备服务国外、国内两个市场"开拓用户,翼龙系列无人机 在全球察打一体无人机市场持续稳步发展,用户遍及十余个国家;国内市场快速 发展,在多个新领域取得市场突破。公司以客户需求为牵引,持续强化快速响应 客户能力,在大气象方面,深耕气象探测、人影作业等;在大应急方面主要应用 于灾情勘测、应急通信中继、森林灭火、应急物资投送等;在大安防方面,应用 于大范围安防处突、边防海防。 2024 年公司将重点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无人机"或"公司") 秉承"航空报国、航空强国"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14 14:37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5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 股)13,500 万股,发行价格 32.35 元/股,共募集资金 436,725.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419,705.72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21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专户到账金额421,000.3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294.6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9,705.72 万元。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 年12月31日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 况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该事项已经立信会计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吟)
2024-03-14 14: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吟)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我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分别为陈炼成先生、陈亮先生、赵吟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炼成)
2024-03-14 14: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炼成)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3年我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独立自主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3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共9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 分别为陈炼成、陈亮先生、赵吟女士,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14 14: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 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大华所各类业务资质齐全,不仅能够从事国内上市 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同时经 PCAOB 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取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资质。大华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连续十二年稳居注册 会计师行业前十。 截至 2023 年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14 14:37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陈炼成、陈亮、赵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 的专业意见,有效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3人, 分别为陈炼成、陈亮、赵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公司独立 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 ...
中无人机:中无人机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3-14 14:37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大华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华所,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 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大华所各类业务资质齐全,不仅能够从事国内上市 公司审计、特大型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审计、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审计,同时经 PCAOB 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取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资质。大华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连续十二年稳居注册 会计师行业前十。 截至 2023 年 12 月,大华所拥有从业人员 8,000 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者 1,500 ...
中无人机(688297)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2月)
2024-03-13 07:40
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编号:2024-01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活动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类别 □现场参观 ☑其他 电话会 浙商证券:王华君 参与单位名称 财通证券:杨博星 富国基金:顾飞飞 及人员 招商证券:李传真 龙蚌集团:黄博 诺安基金:陈衍鹏 景顺长城基金:江磊、王勇 银华基金:张珂 天风证券:王泽宇、杨英杰 华安基金:刘潇 长信基金:祝昱丰 上海东方证券:陈智珍 成都万象华成:向柯舟 安信证券:唐朝 中信资本:赵巍华 金鹰基金:杨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