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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长虹美菱:信永中和: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XYZH2024CDAA7F0012)
2024-03-29 10:17
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 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 表 1 索引 页码 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 明 XYZH/2024CDAA7F001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 XYZH/2024CDAA7B0066 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长虹美菱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长虹美菱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 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长虹美菱公司的责任。 我们核对了汇总表所 ...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刚)
2024-03-29 10:1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赵刚 本人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受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报告期 内,我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办公,听取 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 分配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
长虹美菱: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 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在公司 2023 年运作情况做详 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 2023 年运作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对"三会"运作及召集召开程序、决策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 监督。2023 年度,监事会通过召开 9 次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 进行了审议,在会议中结合会议议案和自身的监督职责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同时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 证了各次会议依法有序地进行。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召 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 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程序合理、 ...
长虹美菱: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4-03-29 10:17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 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 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 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 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15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发展 及融资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 率,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4亿元人 ...
长虹美菱: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0:17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08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监事何心 坦先生、黄红女士、孙红英女士出席了现场会议,监事季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 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通知 ...
长虹美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 下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虹 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长虹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
长虹美菱:关于子公司坏账核销的公告
2024-03-29 10:17
一、本次坏账核销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有关规章制度等要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合肥美菱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菱有色")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 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 的应收款项坏账共计3,092,614.56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 债权人 | 债务人 | 类型 | 账面余额(元) 已计提坏账金额(元) 逾期时间 | | --- | --- | --- | --- | | 美菱有色 | 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 | 应收账款 | 3,092,614.56 3,092,614.56 9 年以上 | 二、坏账核销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 安徽美普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普达公司")多年拖欠美菱有色货 款 3,325,286.79 元,多次催收无果后,美菱有色于 2014 年 11 月向法院提起诉 讼。胜诉后,美菱有色于 201 ...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牟文)
2024-03-29 10:1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牟文 本人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受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报告期 内,我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办公,听取 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 分配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
长虹美菱: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股东: 2023年度,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一)冰箱行业 冰箱行业属于高度成熟产业,市场发展已经进入慢车道。从整体数据来看, 2023 年原材料价格全年保持较低水平稳定运行,企业成本端压力较小,但国内 家电市场恢复速度落后于整体消费,叠加我国家电市场保有量高等行业因素,市 场告别高速增长,整体面临需求不振的困局,根据奥维云网(AVC)推总数据显示, 2023 年冰箱全渠道零售额 1,333 亿元,同比增长 7.0%。海外市场相关影响消退, 国际海运费回落至正常水平,中国制造的高效率优势凸现,出口产品全价值链竞 争力提升;同时,受海外渠道库存水位相对较低等因素拉动,出口业务呈现恢复 性增长,根据产业在线数据显示,2023 年冰箱出口量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