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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天风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12-13 14: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对其 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 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 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E 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独立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12-13 14: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的核查意见 注:以上数据均为当日收盘价或收盘点数。 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43.62%,剔除深证综指(399106.SZ)涨幅 5.27%后,累计涨幅为 38.35%;剔除 同行业板块建筑指数(399235.SZ)涨幅 10.30%后,累计涨幅为 33.32%。因此,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等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首次 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 1 就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价格波动超过 20% 的情况,上市公司特做出如下风险提示: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 行了核查。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13 14: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 声明与承诺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汇绿生态")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 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 托,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汇绿生态全体股东提供 独立意见,并制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 易做出独立 ...
汇绿生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14:32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9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湖北省武 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 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 路 1078 号好时光大厦 1 幢 18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忠武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4-12-13 14: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的公司")进 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实施方案》《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 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 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 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能源、生物 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 ...
汇绿生态: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法规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4-12-13 14: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至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
汇绿生态:关于暂缓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12-13 14:32
关于暂缓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武汉钧恒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或"标的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 1,962.43 万元,其中,公司拟以现金24,583.416万元认购武汉钧恒1,862.38万元注册资本, 余下 22,721.036 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武汉钧 恒创始股东之一彭开盛拟以现金 1,320.66 万元认购武汉钧恒 100.05 万元注册资 本,余下 1,220.61 万元计入武汉钧恒资本公积。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武汉钧恒 3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钧恒 51%的股权,武汉钧恒将成 为汇绿生态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李 岩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严琦女士均在标的公司担任董事,标的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彭开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
汇绿生态: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2024-12-13 14:32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 二、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 机构提交本次交易所需的信息、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 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该等文件 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三、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愿意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3 日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声明与承诺函 鉴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 金方式向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 增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及交易对 方,现就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声明和 承诺: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 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 ...
汇绿生态: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4-12-13 14: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 独立意见 众联评估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众联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 的公司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 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 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 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 的资产范围一致。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 "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联评估")出具《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所涉及的武汉钧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12-13 14:32
(三)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 机构同意出具本专业意见。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 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本次交易方案上报监管部门并上网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的公司")进 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 托,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 内部审核的基础上出具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已对上市公司和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有充分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