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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2 12:0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长安财富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32,288.0368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100%股权,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00万元。同时,采用非公开发票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446,954,3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85元,共计募集资金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曾用简称"传化 股份",以下简称"传化智联"或"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 ...
传化智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2 12:03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认真履 职、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资质条件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月 日 组织形式 | 7 | 18 |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人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 | | 2,272 人 |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
传化智联: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2 12:03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第 3—8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4〕3223 号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智联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传化智联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传化智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传化智联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传化智联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 ...
传化智联: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17 次董事会。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 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3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在报告期内本人未 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17 | | | 次 | | | | | --- | --- | --- | --- | --- | --- | --- | | 现场出席次 独立董事 | |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 | | 数 | | | 加会议次数 | 数 | | 亲自出席会议 | | 辛金国 | 2 | 次 | 次 15 | 次 0 | 次 0 | 否 | |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3 | | | 次 | | | | | 报告期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次数:1 | | | 次 | | |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传化智联股份有 ...
传化智联: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2 12:03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 事会主席王子道先生主持,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公司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 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 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高 ...
传化智联: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三会一层 财务公司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管理的要求,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 架构,制定了各治理主体的议事规则,对各治理主体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 规定。 股东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财务公司的战略问题及有关重大事项 进行审议。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传化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对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二、财务公司内控情况 (一)风险管理环境 1、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 1 中文名称 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Transfar Group Finance Co., Ltd. 成立日期 2019 年 12 月 26 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 939 号浙江商会大厦 2 幢 5 层 法定代表人 周升学 机构性质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
传化智联:关于2024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2 12:03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4-012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单位:万 一、担保情况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 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 443,000.00 万元人民币+1,250.00 万元欧元的担保额度,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59,000.00 万元人 民币+1,250.00 万欧元,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84,00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 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 ...
传化智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三)2024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 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加通 讯会议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等议案,并同 ...
传化智联: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何圣 东先生、陈劲先生、辛金国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圣东先生、陈劲先生、辛金国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
传化智联: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2 12:03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包括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 息的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 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展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 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审计人员; (五)能认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