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anbell(002158)
icon
Search documents
汉钟精机(00215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制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
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 秘书的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 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 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汉钟精机(002158) -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 流程,防范不当编制与披露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产生的重大影响,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 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 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 ...
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 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
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 规交易。 第二章 信息申报规定 第四条 ...
汉钟精机(002158) - 《ESG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ESG 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不定期评估公司 ESG 职责 的履行情况,自愿披露公司 ESG 报告。 第二章 ESG 职责理念与原则 第六条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保护债权人和员工的合法权 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从而促进 公司本身与全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七条 公司积极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融 入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通过在安全经营、创新发展、公司治理、人才培养等方面的 努力和实践,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为社会贡献力量的同时实现环境友好建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进 一步 加 强上 海 汉 钟 精机 股 份 有限 公 司 ( 以 下简 称"公 司 ") 环 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管理(以下合称"ESG"), 积极履行 ESG 职责,推动经济 ...
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事项 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含续任)期间出现声明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该等 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和公司董事会提交有关该等事项的最新资料。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履行忠实义 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行为,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 ...
汉钟精机(00215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 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 具 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 (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 ...
汉钟精机(0021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内部审计制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经 营特点,制定本制度,以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本制度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合规部或稽核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主要包括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等 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稽核对象,特指公司各部室、境内外直属各办事处、境内外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
汉钟精机(00215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09:47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下简称"《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 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 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 ...